在线咨询
全国热线
预约回电
专家顾问将在 24 小时内向您致电
预约成功
专家顾问将在 24 小时内向您致电
400-005-7107
客服热线 (工作日 09:00-18:00)
微信咨询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手机微信扫码关注
企业微信
扫码添加人工客服
社保计算器
社保资讯 > 额度提高、条件放宽,多地公积金出新利好!

额度提高、条件放宽,多地公积金出新利好!

2025-06-06 09:41
来源:今元人才官网

01 天津:公积金新政6月5日实施,细则公布

 

近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修订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对《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细则》进行修订并重新发布,自2025年6月5日起执行。

 

 

原文链接:
https://www.zfgjj.cn/tjgjjcms/mainSitePc/content/zcfg_glgd/xzwgk/zcwj/zcfg_glgd/369046.html

 

《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细则》明确了贷款办理、贷款偿还、贷款变更等细则。其中提出:借款人家庭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购首套住房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1.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或购买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

2.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3.多子女家庭在本市有过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

4.在本市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本次所购住房与已结清贷款所购住房非同一行政区的(行政区范围以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借款人家庭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使用过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6月5日发布公告:从6月5日起,对现有贷款业务办理流程进行全面优化升级,升级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预约。

 

 

02 江苏南通:6月3日起,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40万元/户

 

6月3日,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自2025年6月3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
https://www.ntgjj.com/NewsDetail.aspx?DetailId=21536514&UrlTowClass=40&UrlOneClass=58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人调整为70万元/人,每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120万元/户调整为140万元/户。

 

2.新市民、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购买住房,可享受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5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70万元/人、140 万元/户。

 

二、加大人才支持力度

 

1.符合市委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280万元/户;

 

2.研究生、硕士或高级职称以上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40万元/人、280万元/户;

 

3.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且毕业10年内的在职职工购买住房,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5万元/人、210万元/户;

 

4.享受政府综合补贴的青年人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首次到我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在享受政府综合补贴期间购买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人、20万元/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80万元/人、160万元/户。

 

三、支持以旧换新购买改善性住房

 

以旧换新购买改善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现有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户。

 

四、支持现役或退役军人购买住房

 

现役军人或退役5年内军人购买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现有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户。

 

五、降低首付款比例

 

1.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住房的职工家庭,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参照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15%执行;

 

2.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职工家庭,首套、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

 

六、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1.首套住房

 

  • 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

 

  • 职工家庭在购房所在地无住房的,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还清,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

 

2.二套住房

 

职工家庭在购房所在地有一套住房的,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还清,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

 

03 海南:征求异地贷款约定提取意见

 

6月5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关于开展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约定提取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6月5日—6月14日。

 

 

原文链接:

http://gjj.hainan.gov.cn/u/solicitation/EA5096C4A7FCB866776E4B9369A1C1BF

 

公告指出,缴存人家庭在外省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本年度已提取总额未达该笔贷款年度还款总额度的,可申请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约定提取业务。

 

办理方式包括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线上申请,以及变更提取比例、收款银行卡和终止约定提取业务。

 

划款规定实行“先还后提、按月划款”模式,每月约定提取金额不超过上个月实际还贷金额,划款日为每月20日。

 

04 广东:额度提高、条件放宽,多地公积金出新利好

 

一、佛山:公积金放宽提取时限、异地购房可提取

 

近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明确取消部分提取限制、调整提取时限和提取额度等内容,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新修订的《提取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办法施行后,缴存职工无论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还是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均不受户籍所在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限制。

 

对于在佛山市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未继续缴存的职工,在账户封存满6个月后,可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账户。

 

 

政策原文:
http://fsgjj.foshan.gov.cn/gkmlpt/content/6/6592/post_6592515.html#617

 

二、韶关:优化异地购房提取政策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消了“房屋所在地限于缴存人或其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限制性条件。凡是符合韶关市购房提取条件的,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设置地域性关联要求。

 

三、梅州:九条措施助人才安居乐业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才聚梅州大行动”9条政策措施,为在梅求职和就业创业人员安居乐业提供政策支持。

 

在缴存方面,在梅求职、就业、创业人员或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公积金;

 

在购房方面,通过支持提取公积金作首付、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措施减轻购房压力;

 

在服务方面,实施企业开户“一网通办”,设置“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并推行“指尖办”与数智化服务。 

 

四、东莞:新就业群体也可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在莞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但不限定于自谋职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公积金制度,台港澳人员和外籍人员也可以参缴。

 

五、云浮: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

 

单个缴存职工在云浮市辖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产权住房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5万元。

 

两个(含)以上缴存职工在云浮市辖区内共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同一套自有产权住房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缴存职工及配偶双方、或产权共有人应得的贷款限额合计,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标准调整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