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重庆:医保门诊新规,6月1日起实施
近日,重庆市医保局出台《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保障指南(2025年版)》,实现重庆门诊特殊疾病政策统一规范、病种统一规范、标准统一规范、服务统一规范。文件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政策原文:
http://ylbzj.cq.gov.cn/zwgk_535/zfxxgkml/zcwj_291934/gfxwj/202504/t20250407_14498534.html
1.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统一
重庆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将采用统一的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诊断标准、医保报销范围。
2.门诊特殊疾病办理流程优化
参保人按照自愿申请、全市通办原则,可向全市所有的医保经办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的门诊特殊疾病诊断医疗机构提出办理申请。
诊断医疗机构按照门诊特殊疾病诊断标准为申请人进行诊断并出具诊断结论,将符合申请病种诊断标准的参保人病种信息录入医保信息系统,即时开通门诊特殊疾病待遇资格。
3.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更加方便
参保人可到全市所有经医保经办机构确定的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医疗机构就诊。
4.门(急)诊抢救报销政策优化
参保人因患危重疾病在门(急)诊实施抢救所发生的费用,经抢救后未入院者参照住院政策报销;经抢救后入院者,其门(急)诊抢救费用与本次住院费用合并计算。
02 四川:6月1日起,电子耳蜗植入术+人工耳蜗纳入医保
近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将电子耳蜗植入术和人工耳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通知自2025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政策原文:
https://ylbzj.sc.gov.cn/scsybj/nc010105/2025/4/29/b13f7eda6cba40fbb50d9101642cfcc3.shtml
一、支付范围
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电子耳蜗植入术”和直接用于手术的医用耗材“人工耳蜗类(含植入体、言语处理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乙类管理,各地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具体的个人自付比例。
二、适用人群
四川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经相关专业医疗机构评估,确诊为双侧重度或极重度耳聋,配戴助听器或借助其他助听装置无法改善听力和言语理解力,且符合人工耳蜗植入手术适应症的患者。
三、支付标准
“人工耳蜗”中选产品按中选价格为支付标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非中选产品价格不高于类别相同、功能相近中选产品最高中选价格的,以非中选产品实际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医保基金据实按规定支付;
非中选产品价格高于类别相同、功能相近中选产品最高中选价格的,以中选产品的最高中选价格为医保支付标准,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
03 宁夏:20项诊疗30类耗材纳入医保报销
近日,宁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将部分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将20项诊疗项目、9大类30类别医用耗材纳入各级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
政策原文:
https://ylbz.nx.gov.cn/zfxxgk/fdzdgknr/tzgg/202505/t20250522_4914946.html
本次纳入医保的诊疗项目覆盖面广泛,重点聚焦民生需求。其中,电子耳蜗植入术、电子耳蜗编程、引导式教育训练等听障康复关键项目被纳入,为听障患儿家庭带来实质减负。同时政策惠及耳鼻喉、康复、检验、护理、放射、妇产、呼吸、透析等多个临床科室。
医用耗材保障同步升级。人工耳蜗植入体、听小骨假体、等离子手术刀头等30类临床必需耗材纳入医保报销,精准支持耳鼻喉、眼科、生殖、骨科、外科、呼吸、介入、放射等专科发展。
此外,宁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卫健委、残联联合印发《关于将儿童孤独症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通知》,自6月1日起,将0至6周岁(含)儿童孤独症正式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
此次政策覆盖全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0岁至6岁孤独症患儿。保障待遇明确:年度起付标准为500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60%,年度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异地门诊就医(办理长期跨省异地备案或转诊转院备案)亦可按规定报销。
原文链接:
https://ylbz.nx.gov.cn/xwdt/nxybdt/202505/t20250530_4922939.html
04 广西:6月30日前参保城乡居民医保,享700元补助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其中明确,居民医保参保人在每年6月30日前缴纳当年参保费用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部分,并享受当年的财政补助。
政策原文:
http://ybj.gxzf.gov.cn/zfxxgkzl/zcfg/zcfg_9912/gzbf/t19576164.shtml
除新生儿外,居民医保参保人在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当年参保费用的,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
此外,除出生3个月内的新生儿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具体情形按相关规定执行)。
2025年广西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400元/人/年
财政补助标准:700元/人/年
温馨提示:除新生儿外,在6月30日后缴纳2025年居民医保参保费用的,需缴纳全额1100元,不享受700元财政补助,并且会面临待遇等待期,还未参保的居民朋友们记得及时办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