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度社保对账单的公告》,提示广大参保人员,凡在2021年内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有1个月(含)以上正常缴费记录的人员,4月起即可查询电子版《2021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 。
一、哪些渠道可以查询到账单
自4月1日起,参保人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网站(http://fuwu.rsj.beijing.gov.cn/bjdkhy/ggfw/),“北京人社”APP及微信公众号,“北京通”APP及支付宝、微信、百度APP中的“北京通”小程序,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内的自助服务终端,以及工商银行北京地区全部营业网点的千余台自助服务终端等途径,查询打印2021年度社保对账单。
二、账单核对情况不一致怎么办
参保人在获得电子版对账单后,需要核对2021年度个人缴费情况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
核对的项目主要有个人参保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如参保人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经所在单位确认,可在2022年10月31日前,由用人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或医疗经办机构核对、修改相关信息,或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补缴。
若参保人与所在单位对缴费基数有争议,务必要及时到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举报。
三、是否还可以继续申请纸质或邮件账单
为满足参保人的个性化需求,北京市仍保留了邮寄、电子邮件获取社保对账单的方式。如参保人需邮寄纸质对账单或希望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对账单,可于2022年3月31日前提出申请。
具体方法为参保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或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将获取对账单方式选为邮寄或电子邮件,并填写邮寄地址、邮编或电子邮箱信息;参保人也可在2022年3月31日前,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用户登录后,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下选择“参保人申报变更个人信息”,将获取对账单方式选为邮寄或电子邮件,并填写邮寄地址、邮编或电子邮箱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今后年度,为响应“节能环保,低碳生活”的号召,北京市将继续优先发布电子版社保对账单,不主动邮寄纸质对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