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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受疫情影响放假到2月25,工资跟社保应该由谁承担呢?

2020-02-18 14:08
来源:今元人才官网

  受疫情的影响,很多的企业在春节之后没办法复工,导致企业不管是业务还是资金链或多或少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在职工的权益保护方面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第三方的业务,不属于企业的职工,那么这些人员的社保跟工资应该由谁支付呢?接下来今元人才小编就为大家具体分析下。

“劳务派遣工的社保、工资问题”

  首先,人社部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2号)中明确: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不得发布拒绝招录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招聘信息。各类用人单位不得以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为由拒绝招用相关人员。对因疫情导致劳动者暂不能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用工。

  这一句话非常明确,也非常合理。就是因为疫情导致劳动者不能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既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也不能退回劳务派遣职工。不能退回劳务派遣职工,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要继续支付劳务派遣费用。因此,职工的工资、社保都应该有保障。

  其实,被退回的劳务派遣职工,劳务派遣公司不能不管的。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在被派遣的劳务派遣职工无业期间,向其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这也不同于普通企业的待岗工资的。

  一般来讲,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如果是非职工原因用人单位出现了停工停产,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正常支付工资报酬。工资支付周期一般都是按月支付,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待岗工资。各省市都有自己的企业工资支付规定或者办法,可以参照相关规定执行。待岗工资(基本生活费)一般是按照70%~100%的最低工资水平支付的,各省市并不一样。

  所以说,劳务派遣工如果是因为疫情的原因,而不能上班的,要是还在用人单位的,那么相应的社保跟工资也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是被退回到劳务派遣工的员工,那么应当有劳务派遣公司负担相关工资和社保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