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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吗?

2019-08-29 11:48
来源:今元人才官网

  劳务派遣单位在派遣员工到企业服务的时候,都是会跟派遣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以此来保障劳务派遣工的权益,但是有的一些劳务派遣单位可能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不会跟劳务派遣工签订合同,这样做劳务派遣单位会承担责任吗?下面今元人才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劳务派遣单位”

  劳务派遣一般是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派遣公司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包括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帮劳动者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虽然最终羊毛出在羊身上,所有费用还是要在用工单位那里支付。但是一旦这些问题,比如说:不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责任就是派遣公司的。因为它必须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至于非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责任当然也必须由派遣公司承担。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来可以跟劳动者解除合同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讲解的关于劳务派遣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的后果,作为一名劳务派遣工,大家一定要知道这些,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好了,关于劳务派遣方面的内容,小编今天就为大家讲解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