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陕西:居民养老缴费新变化,6月1日施行
5月23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共同发布《关于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的通知》,自2025年6月1日施行。
原文链接:
https://rst.shaanxi.gov.cn/sy/tzgg/202505/t20250523_3521983.html
具体调整事项:
一、调整个人缴费档次标准
从2025年6月1日起,增加4000元、5000元、6000元3个缴费档次,取消200元、400元、600元3个缴费档次。
调整后的个人缴费档次为每人每年缴费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
积极引导参保人选择更高缴费档次,各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提高最低缴费档次。
二、参保缴费补贴标准
个人缴费
300元补贴45元
500元补贴75元
800元补贴90元
1000元补贴100元
1500元补贴150元
2000元补贴200元
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补贴300元
缴费补贴由省、市各承担50%。市县分担比例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对特殊困难人员实行政府代缴
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暂时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缴费档次和政府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由政府为其代缴50元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省和市县财政各负担50%,对重度残疾人由省级财政为其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
同一个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与政府代缴费的总额应与现行各缴费档次标准保持一致,并按缴费总额相对应的缴费档次享受政府补贴。
02 山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省通办”
山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省通办”,不论是否常住居民,均可到就近的行政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办理相关业务。近日,针对广大居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山西省人社厅进行了权威解答。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F3Nd2s72mRJ-u4ls07S5mA
一、线上线下都能参保 办理“零门槛”
目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登记实现线上线下双通道。居民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到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就业社保村村全覆盖”基层服务平台自助终端/PC端办理;或通过“民生山西”APP,在【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险参保登记】办理。
参保人每年度1月1日开始缴费,按自然年度缴纳,每月1日至25日办理(节假日顺延)。居民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办税服务厅、银行等渠道缴费。缴费共10档,从200元到5000元,政府补贴随档次递增(最高300元),如缴200元补贴35元,缴5000元补贴300元,直接注入个人账户,为养老“储蓄”加码。
二、待遇由4部分组成 支付终身
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高龄基础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 基础养老金:目前,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56元。
- 缴费年限养老金:对按规定缴费的城乡居民,在领取待遇时,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一年,每月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1元。
-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
- 高龄基础养老金:对65岁及以上已经领取待遇的参保人员,每月增发5元。
尽管低档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可更快回本,但每个人待遇最多只能享受一份,选择更高档次参保缴费,可以在绝对保本的基础上全周期获得更多的收益。因此,人社部门建议所有参保人员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缴费。
三、补充养老保险 叠加保障“再升级”
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可在基本保险关系所在地叠加参保补充养老保险,通过线上线下渠道便捷登记,构建“基本+补充”双层保障。
补充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政府补贴(出口补)和集体补助(出口补)组成,支付终身。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分5档(200元至5000元),政府补贴最高达600元/年;年满65周岁、缴费满15年且已领基本待遇,可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具体金额为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20+政府补贴(出口补,20元/月起,80岁以上再增10元)+集体补助(具体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区自行研究确定)。
有关参保登记、关系转续、待遇核定等事项,可前往当地人社经办机构咨询或拨打12333进行咨询。对于缴费事项,可通过当地税务机关咨询或拨打12366根据语音提示,选择6号键(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缴纳)进行咨询。
03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哪些区别?
两种养老保险有哪些区别呢?我们以重庆为例:
一、参保条件不同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 与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应随用人单位参保。
- 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以个人身份申请参加重庆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只要是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的城乡居民都可以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不包括:
■ 全日制在校学生。
■ 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待遇或养老待遇的人员。
■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不得同时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二、缴费标准不同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缴费方式:按月缴费
1.随用人单位参保的:
职工月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新进人员当年月缴费基数为起薪当月工资。
- 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核定;
- 超过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核定。
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比例按各险种现行政策执行,具体费率如下:
2.个人身份参保的:
本人月缴费基数可结合自身情况,在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行选择。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费率为20%。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缴费方式:按年缴费
按照政策规定,重庆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个人按年缴费、政府按档次补贴、集体自愿补助相结合原则。目前执行的缴费档次分为13个,参保人可自行选择,具体如下:
三、领取待遇的条件不同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2025年1月1日起,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正式实施。参保人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
参保单位(或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不晚于参保人员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职工从审核通过的退休时间次月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
四、养老金计发方式不同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并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缴费基数、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以及退休时重庆市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等成正相关关系,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晚退多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的现行标准为165元/月,并根据全国基础养老金标准、重庆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
总的来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均以“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为计发原则。
如果您是单位职工,则随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如果您是灵活就业人员,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济紧张则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自己的养老生活做好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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