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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缴纳社保保险的原则

2019-10-16 13:19
来源:今元人才官网

  我们大家都知道,在企业上班的时候都是由企业为我们缴纳社保,这是企业应尽的义务,如果是劳务派遣公司的话,一般也都是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劳务派遣工的社保缴纳问题。那么如果涉及到跨地区的劳务派遣的话,应该如何在所在地缴纳社保呢?接下来今元人才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劳务派遣缴纳社保原则”

  对跨地区(跨社会保险统筹地区)进行劳务派遣,应当对社会保险属地化管理的范围进行扩大,应既包括劳务派遣公司所在地,也包括用工单位所在地。

  在《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已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对跨地区进行劳务派遣的,劳务派遣公司应在用工单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如劳务派遣员工实际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劳务派遣公司所在地相同或者在同一社会保险统筹地区内,劳务派遣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待遇高于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应在劳务派遣公司所在地的社保机构缴纳社会保险。

  这样不仅让缴纳社会保险的工资基数与派遣员工的工资标准基本相一致,还能让劳务派遣员工全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也利于就地及时解决社会保险纠纷。

  以上内容关于劳务派遣缴纳社保方面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想知道更多关于劳务派遣方面的内容,请继续关注今元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