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江苏常州:在职职工年度缴存基数上限破三万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开展2026年度(2026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本次调整覆盖人群为2026年6月30日前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政策原文:
https://www.changzhou.gov.cn/ns_news/91178269393416
缴存基数:单位在职职工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核定依据,工资总额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统计口径计算,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本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34080元,下限为2660元。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在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申报,其中2026年度月缴存额上限为8180元,下限为266元。
缴存比例:执行5%—12%的区间政策,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各类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在区间内自主选择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须保持一致。符合政策规定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程序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渠道:支持线上、线下多渠道办理。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的单位,可登录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上服务厅”选择“单位业务”板块办理;已签订线上业务办理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服务号“业务办理”模块完成调整。未开通线上办理权限的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可前往各辖区的分中心线下窗口,或各辖市(区)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专窗办理。
温馨提示:所有缴存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需在缴存2026年7月住房公积金前完成调整手续。若托收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未按时办理基数调整,公积金中心将按协议约定在托收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自动为其作“基数不变”或“月缴存额不变”处理;其中原缴存基数或月缴存额低于2026年度下限标准的,将统一上调至本年度下限标准。
02 湖北荆门、鄂州等地发布最新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下限
一、荆门
6月20日,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上年度(1-12月)工资总额除以12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后四舍五入到元位。

政策原文:
http://zfgjj.jingmen.gov.cn/art/2026/6/20/art_5015_1224922.html
工资总额统计范围: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指本单位在月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即税前工资,但不包括从单位工会经费或工会账户中发放的现金或实物,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收益和各种资本性收益等。
缴存基数限额标准:2026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4840元,最低缴存基数为2130元(中心城区各区)和1970元(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在荆中央、省属企业和“双管单位”职工以及领取“楚才卡”“荆英卡”的高层次人才、市委人才办认定的其他高层次人才、重点企业人才,超规定限额缴存的,由单位按程序向中心各办事处申报审核。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各10%或12%;缴存困难单位可按程序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各5%。
二、鄂州
6月29日,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2026年度各缴存单位集中调整时间为7月1日至8月31日,执行周期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原文链接:
https://gjj.ezhou.gov.cn/xwdt/tzgg/202606/t20260629_769638.html
缴存比例:2026年度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不低于各5%,上限不超过各1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范围内自主调整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单位执行同一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和单位缴存比例保持一致。
缴存基数及计算口径:2026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2025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职工2025年度工资总额÷12)核定。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口径执行。
2026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4457元,月缴存额上限为5870元(单位和个人缴存额合计);最低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970元,最低月缴存额为198元(单位和个人缴存额合计)。选择按月或按季度托收缴存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参照执行。灵活就业人员主动缴存的,按《鄂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执行。
03 安徽池州:2027年起,缴存单位申报时间放宽至当年度1月至12月
6月16日,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对缴存基数、申报方式和时间等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原文链接:
https://gjjzx.chizhou.gov.cn/OpennessContent/show/1737347.html
缴存基数: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2025年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但最高不得超过池州市202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
2026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5488元,职工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3059元。2026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2170元,职工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109元。执行期间,如遇池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按新标准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参照以上缴存基数和缴存额上下限执行。
缴存比例:职工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一致,均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申报方式
1.缴存单位申报:进入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通知附件《2026年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年度工资基数核定表》,认真填写审核,并由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通过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汇补缴申报业务系统进行填报。
2.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申报:线下前往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窗口或银行“就近办”业务网点,填写《池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申请办理缴存基数、比例调整业务;线上登录“皖事通APP”→“公积金专区”→“灵活就业人员信息调整”进行办理。
缴存单位申报流程:进入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按以下流程填报:便民服务——安徽政务服务网单位汇补缴申报——登录法人用户进入申报系统——汇补缴——汇缴申报——工资基数——增加个人——勾选需调整基数职工——录入新工资基数——保存清册——上传签字盖章的工资基数核定表图片——保存图片——保存清册并提交。
申报时间: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申报时间原则上为2026年7月1日至9月30日。自2027年开始,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于当年度1月至12月自主选择申报时间。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均可申请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此外,浙江宁波、安徽阜阳、湖北黄冈、贵州安顺、福建宁德等多地都将在7月迎来新一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具体调整如下:
浙江宁波:缴存基数上限暂按2025年度上限(38907元)执行,待上限公布后,另行通知调整。缴存基数下限为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为2660元,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为2430元。
安徽阜阳: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3817元。调整后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858元,单位同比缴存2858元,月缴存额上限合计为5716元。
湖北黄冈:2026年度黄冈市单位对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4033元,月缴存额上限为2884元(单边),下限为180元(单边);新市民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下限可以执行100元缴存标准(单边)。
贵州安顺: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874元,月缴存额上限为5010元;缴存基数下限为西秀区、平坝区2130元,其他县区1890元,月缴存额下限分别为西秀区、平坝区214元,其他县区190元
福建宁德:2026年度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调整为27166元,最高月缴存限额为6520元(单位和个人各3260元);缴存基数下限为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2045元,月缴存额最低标准分别为204元(单位和个人各102元);霞浦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古田县、屏南县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1895元,月缴存额的最低标准分别为190元(单位和个人各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