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海南:26年1月1日起,实施长护险政策
11月1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海南省长护险政策统一实施,职工随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保一同缴费,居民在2025年集中征缴期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一同缴费。

原文链接:
https://www.hainan.gov.cn/zfgbhtml/detail.html?id=11573
一、缴费标准:
1.职工:①有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为0.3%,费率由单位和个人同比例分担,即各为0.15%;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缴费基数与基本医保缴费基数保持一致。综合各方可承受能力,将当前用人单位基本医保缴费费率降低0.15%,降低费率平移用作单位长护险缴费费率,不额外增加用人单位缴费负担。②退休人员缴费费率为0.15%,缴费基数为本人基本养老金。
2.居民:建制初期(1-2年)居民缴费费率为0.15%,缴费基数为我省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财政和个人按1:1左右分担。5年左右时间逐步过渡到国家统一费率0.3%。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群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分类资助,具体资助标准比照我省基本医保资助有关规定执行。
3.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为0.3%,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确定。将当前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保缴费费率降低0.15%,降低个人缴费负担。
二、待遇保障
确立重点保障对象。按规定参保缴费且失能状态长期持续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重度失能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根据国家要求逐步扩大保障对象范围。
合理确定待遇保障。待遇享受不设起付线。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费用,职工和居民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0%左右、50%左右。长护险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全省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规范待遇享受标准。建立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机构护理等护理模式。长护险基金每人每月最高支付限额居家护理待遇为职工1449元、居民1190元,社区护理待遇为职工1209元、居民893元,机构护理待遇为职工1302元、居民977元。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连续参保激励机制,对多年连续参保的居民可适当提高支付比例,最高支付比例不超过55%。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制度启动时初次参保以及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6个月,每多断保1年,增加1个月等待期。
02 新疆:自治区本级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纳入乌市长护险管理
12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2026年1月1日起,自治区本级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退休人员参加乌鲁木齐市长期护理保险,纳入乌鲁木齐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管理。

原文链接:
https://ylbzj.xinjiang.gov.cn/ylbzj/tzgg/202512/b3541b06bb884e66bd2baaef2d88f5cb.shtml
一、筹资渠道
长期护理保险通过个人缴费、单位缴费方式筹资,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分别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划拨,不新增单位和个人缴费。
二、筹资标准
1.费率:按照乌鲁木齐市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执行,费率为0.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降低0.1个百分点,调整部分用作长期护理保险单位缴费率。
2.单位缴费: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基数,费率为0.1%。
3.个人缴费: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基数,费率为0.1%。
4.退休人员缴费: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人员,以本人基本养老金为个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0.1%,原用人单位不缴费,通过个人账户代扣方式筹资。
三、待遇享受
1.保障范围
重点解决自治区本级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部署,逐步扩大待遇保障对象范围。
2.享受条件
按规定参保缴费,失能状态长期持续(一般为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符合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失能人员,可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参保人员,不重复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03 什么是长护险?
长护险即长期护理保险,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部署,是为由于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以及被评估为重度失能的参保人员提供护理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被称作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社会保险之后的“第六险”。
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可选择在定点服务机构接受护理服务,或由定点服务机构上门提供居家护理服务。
04 长期护理保险常见问题
1.服务形式有哪些?
长期护理保险的服务方式主要分为机构护理和居家护理。
机构护理涵盖医疗机构专护、医养机构护理、养老机构,以及定点或者非定点但符合进入资质的护理机构等。
居家护理包括自主护理和专业人员上门护理,其中自主护理指具有照护能力的家属、亲戚、邻居等提供的照护。
参保人员在定点护理机构或居家护理发生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费用,由个人和长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
其中,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由参保人员与定点护理机构或护理服务人员结算;应由长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长护保险承办机构与定点护理机构或护理服务人员,按协议约定定期结算。
2.申请失能等级评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以苏州为例:
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监护人身份证;
②证明失能满6个月的门诊病历、出入院记录、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3.申报鉴定流程是什么?
评估对象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自愿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出评估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组织定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原则上应有至少2名评估人员上门, 其中至少有1名评估专家。
评估结论达到待遇享受条件对应失能等级的,定点评估机构和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评估结论,接受社会监督。不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或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经公示无异议的,定点评估机构出具评估结论书。
4.长期护理保险基金能直接支付给失能人员吗?
不能。长护保险基金用于购买护理服务,而不是现金福利补贴。长护保险基金支付对象为向失能参保人员提供护理服务的人员、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不直接支付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