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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对社保费追缴存在严重误读

2020-06-29 17:13
来源:今元人才官网

  其实,我们生活的有很多想当然的事情,这都是缺乏系统思考的原因。比如说社保缴费的历史欠账问题。

  误读之一,就是社保费追缴的时效问题,将征缴时效视为劳动监察时效,所以就误认为社保缴费只要欠缴超过两年的,征缴部门就无权征缴了。

  误读之二,社保缴费的欠缴的主体问题,将社保缴费的主体看作只有企业或用人单位的欠缴。其实,社保费分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由企业缴纳,另外一部分是劳动者自负部分,进入个人社保账户。要追缴的话,企业与劳动者可能都会要的。

社保缴纳

  误解之三,社保缴费由税务部门征缴,就想当然地以为社保费变为社保税,导致税与费分不清。税与费的征收主体并不必然导致征收对象的改变。

  误解之四,就是暂时禁止地方政府部门擅自集中追缴,将其视为对既往的社保欠费一律不追究。其实从官方渠道释放的讯息来解读,字里行间都没有流漏出来任何免责条款。这些问题都是一群没有深入研究问题的人的一厢情愿。

  误解之五,就是国家正在研究制定切实降低企业的社保负担问题。这是一个向后看的问题。即使以后的社保政策降低了社保缴费基数、费率等,这也不必然导致适用于社保的历史欠账。这关系到一个政策的溯及既往的问题。如果真的是溯及既往,那么那些按照国家社保政策缴纳的,他们的社保费是否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