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全国热线
预约回电
专家顾问将在 24 小时内向您致电
咨询内容
  • 社保服务
  • 薪酬管理
  • 劳务派遣
  • 其他
预约成功
专家顾问将在 24 小时内向您致电
400-005-7107
客服热线 (工作日 09:00-18:00)
微信咨询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手机微信扫码关注
企业微信
扫码添加人工客服
社保计算器
> 跨境用工中,劳动关系主体如何认定?

跨境用工中,劳动关系主体如何认定?

2026-06-01 16:36
来源:今元人才官网

来源|讲雇事(今元集团雇主法律事务专家团)

整理 | 黎黍

 

01 基本案情

 

梁某系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马某系横琴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香港某公司的董事。2021年4月,马某以香港某公司名义向梁某发送录用通知书,载明该司将在珠海横琴开设游戏学校。后该学校的开设工作未如期进行,马某又将梁某安排至横琴某公司工作,由横琴某公司为梁某缴纳社保,并指定第三方公司向梁某支付工资。后因横琴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梁某遂提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

 

02 裁决结果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查认为,梁某自2021年4月起在横琴某公司上班,负责开办培训中心的前期筹备等工作。综合考虑梁某的实际工作地点、内容以及服务对象,二审认定梁某自2021年4月起与横琴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支持梁某的诉求正确。故裁定驳回横琴某公司的再审申请。

 

03 典型意义

 

在跨境用工中,人民法院应结合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地点、内容以及服务对象等情况,判令实际用人单位承担用工责任。本案对涉多主体跨境用工中劳动关系主体的认定具有典型意义。

 

官网: 今元集团官网:www.joyowogroup.com
旗下金柚网官网:www.joyowo.com
旗下今元人才官网:www.joyoget.com
旗下金柚GEO官网:www.joyogeo.com
全球统一客服热线:400-081-5888(工作日 09:00-18:00)
 

以上内容源于网络,

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