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新气象,各项民生利好政策在新年继续为美好生活保驾护航。涉及增值税纳税申报方式和材料调整、200种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生育津贴接收对象调整、公租房配租新规实施等……快来关注2月有哪些不能错过的新规政策。
01国家税务总局: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2号),明确自2025年2月1日起,进行以下调整:
一、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信息数据归集服务。纳税人出口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货物,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完成出口货物信息数据的用途确认。从事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纳税人在出口货物信息数据用途确认时,需要填报对应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
二、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调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政策原文: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38176/content.html
02市场监管总局:加强公司登记管理和服务
针对“调整认缴出资期限”“职业闭店人”“公司注销难”及虚假登记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将于2025年2月10日起正式施行。实施办法明确调整认缴期限公司范围,强化登记规范指引。在进一步加强公司登记管理和服务方面,实施办法明确中介机构责任,细化中介机构代理他人、以自己名义或者冒用他人名义从事虚假登记行为的法律责任。
政策原文:
https://www.gov.cn/gongbao/2025/issue_11826/202501/content_7001287.html?_refluxos=a10
03规范中介机构公开发行股票服务
《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自2月15日起施行。规定提出,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不得有配合公司实施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政策原文: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501/content_6998736.htm
04北京:200种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
北京市医保局发布通知,自2月28日起,200种中药配方颗粒可以医保报销,可登录北京市医保局官网查询药品名称及相关医保支付标准。
200种中药配方颗粒中既有板蓝根、丹参、甘草等常用药,也有人参、灵芝等名贵药材。使用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参保患者和医保基金以实际销售价格为基础,按政策规定分担费用;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行承担(一至六级革命伤残军人除外),医保支付标准以内部分由患者和医保基金按政策规定分担。
政策原文:
https://www.beijing.gov.cn/fuwu/bmfw/sy/jrts/202502/t20250210_4006916.html
05厦门:省内异地购房取消户籍或工作证明要求
厦门市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促进2025年一季度房地产市场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建金函〔2025〕1号),通知自2025年2月1日起执行。
(一)支持省内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省内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二)阶段性支持省内购房提取代际互助。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购房人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人购房,可提取金额一次性核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低于90%时,购房提取代际互助,优先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购房时账户余额,购房人及其配偶账户余额不足的方可提取购房人父母、子女购房时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本次购房实际支付的总价款或当期的实际费用支出。
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高于90%(含)时,购房人父母、子女可参与办理该笔住房贷款的委托按月还贷或按年提取报销贷款本息,还贷累计提取总额和购房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核定的可提取金额。
政策原文:
https://gjj.xm.gov.cn/zcfg/zcjd/202501/t20250126_2915334.htm
06天津:公租房新规2月起施行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发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其中明确:在公租房登记配租现行随机摇号方式的基础上增加轮候方式,申请家庭可以通过天津市公租房登记网站、“天津住房保障”APP和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政务服务平台申请公租房项目登记。对于采取轮候方式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计算申请家庭轮候评分并由高至低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
政策原文:
https://zfcxjs.tj.gov.cn/xxgk_70/zcwj/wfwj/zcxwj/202501/t20250103_6823503.html
07江苏:自助售药机不得销售处方药
江苏省药监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2025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月31日。
《通知》明确,药品零售企业设置的自助售药机(或自动售药机)仅可销售乙类非处方药(不包括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不得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且放置地点需在许可证 “经营地址” 项下注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若要设置离店自助售药机,需按 “经营地址” 变更办理。
政策原文:
https://www.jiangsu.gov.cn/art/2025/1/21/art_64797_11476274.html?gqnahi=affiy2
08株洲:2月1日起生育津贴直接发给职工本人
为进一步优化生育津贴办理流程,提升医保服务效能,株洲市对生育津贴发放方式进行优化调整,从2025年2月1日起,参保职工的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一次性发放给职工本人。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只需将资料拍照发给单位,单位可以直接从医保网厅申请生育津贴,上传资料后就可以在家坐等生育津贴直接打到自己的银行卡上了。
政策原文:
https://ylbzj.zhuzhou.gov.cn/c13471/20250208/i2315280.html
09贵州: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贵州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25〕4号),决定对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如下调整,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25年2月1日起执行。
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含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政策原文:
https://rst.guizhou.gov.cn/zwgk/jdhy/zcwj/202501/t20250122_866687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