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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一人可用”变成“全家能用”,公积金条例迎来大调整

从“一人可用”变成“全家能用”,公积金条例迎来大调整

2026-08-20 10:14
来源:今元人才官网

8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对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制度覆盖面等多方面进行了调整,本决定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

公积金管理条例
政策原文: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608/content_7078477.htm

图片
主要变化

 

一、拓宽提取和使用范围

 

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再设置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限制;适当拓宽住房公积金投资运用渠道,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政策性金融债。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支付房租的;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装修自住住房的;

(五)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六)离休、退休的;

(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出境定居的;

(九)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

 

二、提升管理服务效能

 

(一)简化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无需再由所在单位核实和出具提取证明。

 

(二)缩短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查时限,由15日缩短到10日。

 

(三)要求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等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推动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异地贷款等业务便捷高效办理。

 

(四)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足额缴存等义务,并对未督促单位履行义务的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

 

三、强化风险防控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住房公积金领域公共信用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

 

四、扩大制度覆盖面

 

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02.多地解锁公积金新用法

 

一、北京

 

8月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大修(装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详解》,该通知明确规定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大修、翻建、自建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险一金
政策原文:

https://gjj.beijing.gov.cn/web/zwfw5/386727/386730/386732/676594/index.html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及其配偶,对自住住房进行装修装饰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增值税发票金额的50%计算提取额度,每套房屋最高不超过25万元。同一产权人就同一住房再次申请装修提取,距上次装修提取应满10年。上述增值税发票应由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开具,相关企业名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提供,动态更新。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如为房屋产权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且因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的“与住房直接相关的楼本体改造项目”(包括增设电梯、楼体抗震加固增加阳台、多层住宅楼房平改坡、上下水改造、外套式加固增加面积及更换外窗项目)分摊部分改造成本,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苏州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多样化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近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自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2年。贷款提取受理日期为缴存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之日。

 

社保夯实率
政策原文:

http://www.suzhou.gov.cn/szsrmzf/zwgg/202605/e6771aa65804486e8d163e8b8fdc39c7.shtml

 

(一)提高贷款最高限额

 

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50万元,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200万元。

 

(二)优化贷款次数、套数认定标准

 

主要内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我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含“商转公”贷款),申请时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的,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三)加大现房贷款支持力度

 

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现房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50%。

 

(四)支持“好房子”建设

 

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二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购买新建“两智一全”等改善型住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50%。同时符合以上两种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

 

(五)支持购买产权公寓

 

主要内容: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内经公积金中心备案的新建具有住房功能的现售产权公寓(以下简称产权公寓),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总房价的30%,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土地剩余使用期限。购买产权公寓、偿还产权公寓公积金贷款本息,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

 

(六)扩大家庭互助范围

 

属于下列情形的,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含配偶)均可提取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

4.患重病。

 

(七)支持支付契税提取

 

主要内容: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时支付契税,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相关票据(证明)开出当月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且合计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个人公积金账户须至少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一个月的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

 

三、武汉

 

近期,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偿还商业贷款提取频次的通知》,旨在减轻武汉购房职工还贷资金压力,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主要调整首套房商业贷款公积金提取规则等。

 

社保管理
政策原文:

https://gjj.wuhan.gov.cn/zwgk/zc/gfxwj/202607/t20260713_2820276.html

 

(一)放宽首套自住房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提取频次

 

取消我市原“首套自住住房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每12个月提取一次”的频次限制。仅使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

 

(二)注意事项

 

1.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自住房套数按武汉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认定。

 

2.政策适用规则。本通知未作调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业务政策,仍按照我市原有规定执行

 

3.施行:本通知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03 关于公积金,这些问题必须搞清楚

 

Q:
公积金只有本人能提取吗?

除了本人提取,目前多地已落地 “家庭代际互助” 政策,即在特定情况下,配偶、双方父母、子女也可以参与提取公积金。

 

Q:
职工是否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

应建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必须为下述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包括公务员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经过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满六个月以上的职工。进城务工人员(户口簿户籍类别为“农村”、“农民”字样)为非强制缴存人群,可与单位协商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建立住房公积金。

 

Q: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目前,1-5年(含5年)和6-30年(含30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1%和2.6%,1-5年(含5年)和6-30年(含30年)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525%和3.075%。

 

Q:
单位什么时候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建缴住房公积金?

对于刚参加工作的职工,自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的当月工资,月缴存额为职工当月工资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之和。新调入的职工是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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